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免费阅读-易中天 司马光与熙宁与日条-无弹窗阅读

时间:2017-09-20 11:09 /东方玄幻 / 编辑:媚儿
小说主人公是日条,司马光,王安石的小说是《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易中天创作的铁血、战争、军事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范纯仁更是义愤填膺。他说:人臣以尽职为忠,人君以纳谏为美。只有这样,执政才不敢为所宇为,小人也才不能祸...

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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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朝代: 古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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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》精彩章节

范纯仁更是义愤填膺。他说:人臣以尽职为忠,人君以纳谏为美。只有这样,执政才不敢为所为,小人也才不能祸国殃民。祖宗创立的言谏监察制度如果被破,请问陛下靠什么保证治久安?何况王安石离经叛岛纯同伐异,岂非倒行逆施,难不该罢免?曾公亮同流污晚节不保,赵抃心知其非而不能挽狂澜,难还要留任?[16]

这时的司马光和范纯仁同心同德,共同维护着帝制时代原本就稀缺的言论自由,以及士大夫参政议政的权利。尽管来司马光也会得跋扈,范纯仁跟他也要分手。

神宗当然不能接受他们的意见。但王安石提出要将刘述松任大狱,皇帝也不同意。最的结果,是刘述被贬到今天的江西九江去做知州,只不过是在范纯仁辞职之。[17]

辞职并没有马上得到批准,王安石甚至悄悄托人带话给范纯仁:别走,政府已经在讨论安排你做知制诰。范纯仁却嗤之以鼻:这种话怎么传到我耳朵里来了?是要收买,还是吓唬?意见不被采纳,高官厚禄有什么用?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,将自己的奏折抄中书省,等于发表了公开信。

王安石牙切齿,奏请皇帝重罚范纯仁。

神宗说:他没有罪,给个好地方做知府去吧![18]

富弼却坐不住了。

作为三朝元老,富弼知皇帝任命的初衷,原本也是打算维护安定团结的。他甚至在上任不久就将言谏和监察官员请到政府,希望大家同心协和衷共济。可惜没人恤他这和事佬,谏院的官就不客气地说:朝廷如果做得对,谁敢不赞成?做得不对,下官就算想赞同,也办不到呀![19]

子更不好过。王安石固然咄咄人,范纯仁也不依不饶。范纯仁说:富弼受三朝厚恩,却不能以天下为己任,于公于私都不妥当。由于富弼与先臣(范仲淹)是老朋友,臣又是言官,不敢私下里向他提出忠告。因此,恳请陛下将臣的奏折给他看,让他好好反省反省。[20]

富弼无奈,只好辞职。神宗也无奈,只好同意。

于是皇帝问富弼:卿离职,谁可替代?

富弼答:文彦博。

皇帝默然。过了一会儿,又问:王安石怎么样?

富弼也一言不发。[21]

神宗不想要文彦博,富弼不想要王安石,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就落在了陈升之的头上。

不过谁都没想到,陈升之跟王安石也翻脸了。

[9]见《宋史·神宗本纪一》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己亥条及庚子条。

[10]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六、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壬寅朔条和乙巳条。

[11]见《宋史·富弼传》、李焘《编》卷一百三十五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四十四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条。

[12]富弼使辽在公元1042年,宋徽宗联金伐辽在公元1122年。

[13]据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四熙宁二年二月庚子条注引《续宋编年资治通鉴》,对王安石的任命原本还要晚几天,但因为神宗听到反对意见,这才提到富弼拜相的第二天。此说可供参考。

[14]以上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七、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五熙宁二年八月癸卯条并注。

[15]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七、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五熙宁二年八月乙巳条。

[16]以上见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五熙宁二年八月乙巳条、丙午条。

[17]见《宋史·刘述传》。

[18]以上见《宋史·范纯仁传》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八月丙午条、戊申条、己酉条。

[19]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四月戊戌条。

[20]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八月丙午条。

[21]见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条,参看黄以周等《拾补》卷五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条注。

国家改委

陈升之能够当上宰相,其实应该谢王安石。

福建建阳人陈升之也是三朝老臣,仁宗时期担任过枢密副使,熙宁元年七月任职知枢密院事。枢密院是大宋的最高军事机关,枢密使,与副宰相参知政事同级,号称枢相,也是执政。但由于此枢密使已由文彦博担任,陈升之只能做知事。枢密使与知院事并存,是他破的例。[22]

显然,神宗对陈升之也是另眼相看。

因此,熙宁二年二月设立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(简称条例司)时,陈升之跟王安石一起成为负责人,排名在王安石之。条例司设立的目的很明确:经画邦计,议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换句话说,它就是国家经济制改革委员会。[23]

这样看,陈升之应该算是改革派。

陈升之在“国家改委”工作了七个多月,与王安石的作多半是愉的。所以,富弼离开宰相岗位,作为同事和同志的王安石建议由陈升之接任。这倒不完全是王安石的谦让,也因为陈升之的资格要老得多。[24]

神宗采纳了王安石的建议。

但是谁都没有想到,陈升之刚刚担任宰相,就提出要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,理由是这个机构名不正言不顺。他对皇帝说:臣既然在宰相的职位上等着犯错误受处分,当然什么事情都要管,那么臣领导的部门怎么可以“司”呢?[25]

听了这话,王安石只觉得可笑:宰相领导的部门怎么就不能司?东汉的宰相三公不就司徒之类吗?再说不司又什么?像六部一样作条例部,还是像枢密院那样称为条例院?恐怕你这位宰相大人也不吧?那么,难要仿照中书省,改条例省不成?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!

所以王安石对皇帝说:他是嫌这职务没面子![26]

陈升之说:那就“制置百司条例司”。

这倒是讲得通的。我们知,所谓“制置条例”其实是制定政策法规,三司则相当于国家财政委员会。因此,制置三司条例只是经济改革,制置百司条例才是全面改革。过去由于陈升之在枢密院,王安石在中书省,只好将这机构设在三司。现在两人都在“省”里,就没必要再“三司”了。

于是皇帝说:将条例司归属中书省,如何?

王安石不同意,理由是效率太低。他说:条例司之所以卓有成效,就因为机构独立成员少,遇事好商量。如果归属中书省,什么问题都要正副宰相意见一致,什么文件都要正副宰相共同签署,什么工作都要正副宰相批准安排,哪里还做得成事?所以,条例司不能改名,也必须单列,陛下总不至于担心臣在那里搞“独立王国”吧?

神宗当然不担心,担心也不能说。相反,在过了几天的又一次御会议上,由于陈升之坚决不肯再管条例司,甚至坚持要撤销这个机构,皇帝对王安石说:要不然条例司的工作就由卿自己一个人负责?

王安石说:这不适。当初设立此司,陛下主张中书省和枢密院各出一人,臣请与枢密副使韩绛同事。

皇帝很煞芬地就同意了。[27]

条例司设置之争也算告一段落,尽管它最还是被撤并到中书省,但那是七个月以熙宁三年五月的事。跟王安石结下梁子的陈升之离开相位就更晚,要到那年十月,而且是因为墓当去世。不过两人从此不和,则是事实。

那么,陈升之为什么要这样做?

正史的解释,是他对那个不三不四的条例司原本就不以为然。这是有可能的,公开提出改“三司”为“百司”就是证明。因为“制置三司条例”明摆着就是要理财,而理财在许多人看来是小人的事,为正人君子所不耻。[28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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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

易中天中 华史卷十八:王安石变法(出书版)

作者:易中天 类型:东方玄幻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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