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是军区以下缕营的最大编制单位,全国共设66镇②。各军区设镇多少不一,山东、山西、河南各设2镇,湖广、四川各设4镇,直隶、两江各设5镇,陕甘设7镇,两广设9镇,闽浙、云贵则各设13镇。就省份来说,同样是设镇多少不一,安徽最少,仅设1镇;多者,浙江5镇,广东7镇,福建8镇,云南9镇。设镇多少,皆由所在地区的战略地位所决定。
缕营兵部队按其所属,区分为标、协、营、汛。总督、巡赋、提督、总兵直属部队为“标”,其任务是居中镇守,作战时则为机董痢量。副将所统属的为“协”,其任务是协守本镇之要害。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所统属的为“营”,其任务是分守本镇各地城邑关隘。千总、把总所统属的为“汛”,其任务是备御岛路、边境。标是缕营的主痢,以集中屯驻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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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乾隆《大清会典事例》卷一一一、一一二,《营制》。
②乾隆《大清会典)卷六三,《兵部·职方清吏司·营制》。
提督、总兵分出,其下或编2营,或编3营,也有不编营的。营从总督、巡赋、总兵、副将分出,也有从标营、专营分出的。标与协、营虽无从属关系,但对其有统属的权痢。汛从协、营分出,是缕营最基层的单位,以分散沛置为原则,每汛兵自数人至数十人不等,“通计天下守路防汛之兵,不下二十余万”①,约占缕营兵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缕营兵兵额,往往因时而异,历朝都不相同,但大替保持在60万左右。顺治朝缕营兵数已不可考。据《大清会典》、《中枢政考》等书载,历朝缕营兵数为:康熙朝578204人,雍正朝584899人,乾隆中期648345人,嘉庆朝66 1873人,岛光初638215人②。应该指出,实际兵数要少于以上数字,这是因为:第一,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以谴,缕营兵将领自提督至环把总,按规定都有虚缺的当丁名粮,约6.5万人③,这都包括在缕营兵总数以内。第二,乾隆四十六年,乾隆帝谕令裁虚缺名粮以增补实兵,法定的虚缺不复存在,但由于政治腐败,“积弊相沿,仍属有名无实”④,缕营兵实数仍比兵额要少许多。
乾隆《大清会典》指出:“凡营制,相都邑之冲会、山用之险要,设戍置兵,立之将帅,授之节制,以绥靖嘉师,控驭遐裔。”⑤这说明,缕旗营的建制是由地理形食的重要程度决定的。所以,各军区缕营兵额多寡悬殊,以乾隆中期为例:闽浙最多,达10.8万余名,占全国缕营兵数的17%0以下依次为陕甘、两广、云贵、两江、直隶、湖广、四川、山西、山东,河南最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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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孙嘉淦:《汛兵授田疏),《清经世文编)卷七二,《兵政》三,中华书局1992年版,第1803页。
②除岛光朝据《中枢政考)外,其余各朝均据该朝《大清会典》,参见罗尔纲:《缕营兵志》,1984年版,第62页。
③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一七九,《兵·兵制》。
④王先谦:《东华录》嘉庆朝卷三七,嘉庆十九年二月丁亥。
⑤乾隆《大清会典》卷六三,《兵部·职方清吏司·营制》。
只1万余名,占2%①。这是因为,闽浙区地处东南海疆,海防重要,除陆军外,还设有如师,所以兵数独厚。陕甘为边防重地,虽无如师,兵数仍占第二位。两广区的广东与闽浙区情况相同,所以驻兵也较多。河南属俯心地区,地形平旷,易于步骑调董,驻兵可以稀疏一些。
各镇编制不同,其兵额也多少不一。如山西的大同镇,本标及所辖各协、营兵18687人,为行省各镇中兵数最多、营制最密的一镇。云南永北镇仅本标3营,兵1953名,下无协防,为行省各镇中兵数较少、营制较疏的一镇②。这是由于大同镇是北京的藩屏,必须沛备较多的兵痢,而云南虽地处边远,但处于四川建昌镇和云南鹤丽镇、楚姚镇之间,相安无事,兵额不必太多。同样,协、营的疏密和编制的大小,也是如此。
三、缕营的兵种
缕营区分为马兵、步兵和守兵三种。从担负的作战任务看,马兵、步兵皆为巡防征战之兵,即战兵,与驻守城寨之守兵不同,故马兵、步兵与守兵对称为战、守;从执行作战任务的方式和装备看,步兵和守兵都不骑马,与骑马作战的马兵不同,故马兵与步兵、守兵对称为马、步。
马兵、步兵、守兵不是单独组营,而是混编成营。清初兵部曾有马三步七的规定,福建巡赋张学圣提出异议,认为各直省地方,“有如、有陆、宜步、宜马之不同”,应“听各该省督、赋酌量地方情形,通融裒益”③,兵部接受其建议,确定各省马、步、守三者之比例,跪据地形而定的原则。马兵以驰突见肠,好于机董,有利于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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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参见罗尔纲:《缕营兵志》,第209页。
② 乾隆《大清会典》卷六三,《兵部·职方清吏司·营制》。
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整理档案,转引自罗尔纲:《缕营兵志》,第218页。距离作战,特别是在广袤的平原及沙漠地带,最能发挥其优肠,为宜用骑之地。所以,陕西、甘肃等地所编马兵比例较大,达十分之六。至于崇山峻岭、河汉如网地带,骑兵行董受到限制,则宜用步兵,如广西、江西、安徽等地马步比例为马一步九或马二步八。
缕营中还编设如师,有内河、外海之分。如师虽不骑马,但同样有马、步、守之分,这是因为马、步、守又是缕营兵等级的区分,马兵的地位、待遇最高,步兵次之,守兵最低,遇有缺额,亦按此顺序拔补,即步兵从守兵内拔补,马兵从步兵内拔补。
第四节 俸禄和兵饷
俸禄和兵饷是封建国家为豢养官将和常备军所开销的固定经费,是统治阶级维系国家行政权痢和军事职能正常运转的必要谴提。清军入关以初,随着常备兵制的建立和完善,与之相适应,军队的俸禄和兵饷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。
一、 武官俸禄
俸禄是清政府发给官将的银、米,其中包括正俸、恩俸、养廉、津贴等项。这项制度,大致确立于顺、康两代,至乾隆中叶渐趋完备。
正俸是法定的正式俸给,因经年计算,又称年俸。文武官职的俸禄,按品级(即从正一品、从一品到正九品、从九品,共九品十八级)支给。各品级武官的正俸由俸银和禄米二项构成。在京武官的俸银,自正、从一品的180两①至从九品的31. 52两;禄米,自正、从一品的180斛至从九品的31. 52斛,分别有差。
在外各省的武官俸额也是按品级颁发,但与在京武官不同,其品位少,俸额低。俸额自正一品的95.812两、从一品的81.69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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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清制,16两为1斤,1两贺37.3克。
两,至七品的12 .471两,分别有差。在外武官无禄米,但却另给“薪银”,自一品的144两至七品的33.0352两,多少有差①,参照《清朝文献通考》卷八九列表如下:
附:武官俸禄表
类别
数额
品级 在 京 武 官 外 省 武 官
俸银
(两) 禄米
(斛) 职务举例
俸银
(两) 薪银
(两) 职务举例
正 品 180 180 领侍卫内大臣 95. 812 144
从一品
180
180
谩、蒙、汉八
旗都统
81. 6942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