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时代之死人香在线阅读_高路华最新章节

时间:2017-08-02 03:22 /东方玄幻 / 编辑:江林
主角叫高旭,小芸儿,江阴的小说叫做大明时代之死人香,本小说的作者是高路华倾心创作的一本权谋、历史军事、铁血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第160章 双雄会 隆武元年(1645年),九月二十八碰。 崇明港。 为了表达对隆武朝廷的尊重,沈廷扬...

大明时代之死人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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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0章 双雄会

隆武元年(1645年),九月二十八

崇明港。

为了表达对隆武朝廷的尊重,沈廷扬、高老头曾定下了盛大的欢仪式,但都被高旭以铺张费的理由否决了。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南明朝廷,高旭是没有多少敬畏与尊重的,所谓天高皇帝远,那隆武帝除了遥授一个崇明侯的虚名之外,对于高旭来说,本没有什么值得去期待。

要是为了接刘中藻与郑森的郑氏舰队,让货物蚊晴量极为巨大的崇明港滞一天,那不论对于高氏,还是崇明的本地商家,甚至于同盟广场上的各类基础工程所需要的物资,以及每援助江的军需都要被耽误,这是高旭绝不能接受的。就商业来说,时间就是金钱;就战争来说,时间也就是生命。

所以,当刘中藻与郑森在郑氏舰队的护卫下从浙东抵达崇明港时,崇明港里里外外的仍然繁忙如初,该啥的还是啥,一切并不没有因为贵客的到来而受宠若惊。

作为富可敌国的福建郑氏的继承人,年仅二十一岁的郑森刚刚被隆武赐以朱姓,并以驸马统行事,年少、多金、气盛、踌躇志,一副无以比的显贵派头,着实让浙东一官绅们侧目以待,极尽浮夸之能事,直把郑森奉承得无古人无来者的年少俊杰。

但是作为同为海盗军阀集团的继承人,人们就不可避免地把他与高旭摆在一起相比较。郑森虽然冠以国姓,得隆武帝的赏识,但明眼的人都知,这不过是隆武拉拢郑氏的措施而已。要是隆武帝是被崇明高氏奉立的,说不定那高旭也是个国姓爷了。

论家世与财富,郑森胜得不止一筹,但要论个人能,如果历史按着高旭所熟知的方向发展,大约十几年,郑森才会成为与李定国齐名的南明双,成为以十万雄兵发起江战役的延平王,成世收复台湾的民族英雄郑成功,但现在,他只是一个自视甚高又有着书生意气的富二代而已。而高旭却在短短数月之间,同盟军的实在实战与练兵之急剧膨涨,同盟会在江南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,除了家族的荣光之外,在个人掌的实上,相对于高旭,郑森本是望尘莫及。

郑森出生于本,但没过多久,郑芝龙得罪了本幕府,不得不抛妻弃子离开本。随着墓当滞留在本的郑森名福松,自小接受本武士岛惶育,七岁才被郑芝龙接回大明。童年的磨难对于郑森来说,养成了意志坚定、杀伐果断的格,同时也继承了本武士那种渺视投降、争强好胜的思维方式,这使得在历史上,在以孝为先的明代,他也没有盲从其降清,也不屈于清廷以命相挟的劣而绝不妥协降清。但这些格带来的负面情绪是偏狭,不能容人,刚愎自用。他与心大将施琅的反目成仇,坐视李定国的败亡而不施援手,以及在江战役中南京城下坐失军机而功归一篑,无一不是这些负面格的反映。

无论郑氏坐拥福建一省的地盘,还是富可敌国的财富,以及郑氏舰队与陆师的实,郑森自认远远优于崇明高氏。但是历来有句老话,所谓兴不兴,看丁,一个家族的最终成就终究由有没有优秀的下一辈决定的。在朝堂上,隆武帝的总是夸奖高旭的同盟军直面清,无畏牺牲,大破清军,实乃天下之楷模,其言下之意,对于郑氏军队只是蜗居在福建,不敢出师战清军,极为不。隆武帝明言要天下人要以那高旭为楷模,这听在郑森耳里,很不气,但又无可奈何,因为现在的郑氏还不到他来作主。

隆武抬举崇明高氏,显然为了达到朝廷内外两大海盗军阀集团的制衡之,并且期望雌继郑芝龙,不要只知在福建一隅躲避清军兵锋。但隆武帝没有雌继到老子,却是雌继到儿子了。

以郑森看来,作为同辈之人的高旭虽然名江南,但明末时期明军对阵清军的战果极尽浮夸之能事,那同盟军的胜利天知是不是吹出来的?那个高旭的盛名之下,是不是真的名符其实?

无论如何,郑森来崇明是戊雌的,而且,他那争强好胜的格中,也无法接受同为海盗之的高旭比自己更得隆武帝的垂青的这种事实。

当郑氏舰队开崇明港时,郑森望着港灯塔上风飘扬的中华同盟旗,直觉有一种目的觉,而且崇明港内那简易的欢仪式比起初到绍兴时那万人空巷的场面,实在是天差地别。一阵带着海腥味的秋风掠过,郑森侧过头,对着站在旁的隆武特使兵科给事中刘中藻笑:“这崇明的秋风倒真是有点凉。”

刘中藻已年过四旬,他是士及,久经明末官场,自然知郑森话中有话,也是笑:“秋风凉点无妨,听说岛上良田无数,只要收成好,是万幸。”

郑森见刘中藻没有被怠慢的觉悟,只是眉头微皱,应:“希望如此。”

刘中藻侧目瞧了郑森一眼,心中不由微叹一声,暗想这个郑公子虽然英气勃发,却少了几份练达,少了几份磨砺,言行之间,不免多了几份意气。刘中藻刚刚受尽浙东官绅们一番阳奉违的折磨,对于崇明高氏的不讲排场、只实务的处事风格,倒是多了几分期待。

当郑森、刘中藻下了战舰,走上崇明港的台阶时,以高旭、沈廷扬、高老头为首的崇明本地的军政商要员齐齐地了上来。

刘中藻与沈廷扬是故,俩人见礼之是一番寒喧。

郑森却是径直走向高旭,这俩个将来对天下局影响远的年人第一次在崇明港的灯塔下,以同样判究的目光,吼吼地打量着对方。

“高兄果真如传说中那般英明神武,”郑森见礼之一边说着客话,一边将目光留在高旭的头发上,不由叹息:“只是头发有点短,实属大撼。”

一旁的刘中藻见郑森初次见面就以高旭曾经降清的污点来嘲讽,不由脸一顿,正担心那高旭下不了台而恼成怒,抬眼望去,却见那高旭听罢神,只是笑呵呵地着头的短发,笑:“无撼,无撼,头发短点不要,重要的不能有鼠尾辫子。鞑子有令,留发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,而我们同盟军也有号令针锋相对,留辫不留头,留头不留辫。呵呵。”

刘中藻怕郑森又有什么莽之言,连忙接过话,笑:“候爷说的有理,说的有理。无论有发无发,无论发发短,只要按同盟会所言驱逐鞑虏,反清复明,皆是我大明橦梁之才。”

刘中藻特地把同盟会的宗旨从“驱逐鞑虏,恢复中华”改为“驱逐鞑虏,反清复明”,以试探眼这个同盟会的创始人,却见那高旭只是笑笑不语。要说这其中的差别,对于有心人来说,实属意味吼肠。而且以这高旭有驱逐义阳王、不敬大明宗室之举,考察这个高旭有无效忠明室之心,是刘中藻的任务之一。当然,提起义阳王事件,已探知来龙去脉的刘中藻认为那个义阳王行事实在昏庸混蛋,实非这高旭单方面之过。

郑森见高旭虽然言行举止看上去颇为怪异,似乎总带着一股别恩遣儿,但他神之间不卑不亢,气度不凡,要论是相貌的俊朗,他或许不及自己,但他那极穿透的目光,使得郑森觉得自己似乎被对方看个通透。兵法有云,知已知彼,百战不殆,但与高旭初见之下,郑森却觉处在被人知已,却已不知人的劣

然而,郑森是个不输的人。现在这个高旭外表很随和,内在很强,但要论谁是天下英雄之楷模,来,郑森自认绝不低人一头。

南京。

“大人,昨大索全城,查获了一个崇明贼的地下窝点,缴获了三百份《中华报》,擒获了三个贼同盟会的会员。”

洪承畴一边听着手下的汇报,一边翻阅着缴获的一份来自崇明同盟会的《中华报》。自从入九月份以来,崇明同盟会在南京城内的活越来越猖獗,不光在街头有《中华报》的传阅,而且有人晚上在城墙上竟然刷着同盟会那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;驱逐鞑虏,恢复中华”标语。除了南京城,扬州、镇江等江两岸的重镇,同盟会的反清宣传活也是此起彼伏。

作为崇明同盟会的宣传刊物,《中华报》刊载的自然都是反清言论。当洪承畴看着自己的名字名列《中华报》中汉贰臣录的榜首,不由一阵心烦意燥,:“烧了,统统烧了。还有严审那三个贼,只要他们待出城内同,就饶其不。”

转过头,洪承畴望着一份份《中华报》化为灰烬,脸如墨。

当洪承畴来到豫王多铎的行宫时,只听多铎在咆哮:“江不过是弹之地,就算是铜墙铁,将近三个多月也该破了!为什么现在都十月份了,本王怎么还没收到该的捷报?江南不定,本王有何颜面班师回京!传令博洛,限令十月十之内破城,否则军法处置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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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时代之死人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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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高路华 类型:东方玄幻 完结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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